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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4-13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浏览量:1321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在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国标代码:12352(在天津市招生代码:0616)
五、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邮编:0710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面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春季在天津市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hbsi.edu.cn)了解。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学制

科类

510203

软件技术

(软件开发与设计)

15

8000

3

工程技术类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5000

3

工程技术类



第八条:住宿费:5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天津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考试和志愿填报。已报名的考生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和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时以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计入录取总分。对投档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的首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成绩,如还相同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312-5991269;5097796;
传真:0312-5991269
Email:rjxy1972@126.com
网址:www.hbsi.edu.cn
招生咨询QQ群:245083270
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2-5097782。